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发生在某酒店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在两名罪犯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的情况下,对未成年被害人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支持起诉。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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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案件的曝光,红安县检察院还披露了一组数据: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超七成因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所致。
酒店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高发地带”,这与酒店私密的特点有关,也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对环境陌生,无法及时向周围人求助有关。作为了解入住客人情况的酒店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是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责任方,也是阻止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最后一根稻草”。
酒店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并按规定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也是《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刚性要求。对于未成年人,更应该严格执行登记规定,查验与未成年人一同入住的人员情况,并核实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入住酒店的真实意愿。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据此,公安机关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其中包括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等。对于不落实“五必须”要求的旅馆经营者,最高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实中,却有不少酒店因为未成年人是“孩子”,就麻痹大意,放松登记信息的要求。意图侵害未成年人的人,常常以未成年人家长或亲戚朋友自居,带领未成年人一道入住。如果酒店不认真询问核实,就可能失去阻止犯罪的机会。
当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酒店更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包括旅店、宾馆在内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面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违法犯罪,酒店绝不能当“旁观者”。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直接意义。数据显示,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已达2854件。正是因为酒店经营者或工作人员及时报告违法犯罪线索,执法部门及时介入处置,才阻止了不少悲剧的发生,也为未成年人受害者找回应有的公道。
不过,一些酒店出于自身利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严。此前,最高检在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时,也提出部分单位和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缺乏落实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感,宾馆等住宿经营场所应报告不报告问题比较突出,强制报告制度距离全社会形成共识、普遍接纳还有差距。
保证入住客人安全是酒店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可能的侵害作壁上观,就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在有未成年人入住时,酒店必须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并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一旦发生违法犯罪迹象,毫不犹豫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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