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太原发布律师约见法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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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解决律师见法官难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会见行为,6月16日,太原市中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集中约见法官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前全市已有6名律师按程序约见了法官。

近日,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律师约见室”正式投入使用。当日下午,一名恢复执行案件的代理律师,通过预约电话,在“律师约见室”顺利约见了该案执行法官。《公告》规定集中约见时间为每周一下午,约见主体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及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

在审判或执行程序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补充或纠正陈述,或有调解和解意向的,或因情况紧急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裁判的新证据需要申请再次开庭、听证的,或其他对审判、执行有重大影响,要当面说明的,律师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通过诉服立案窗口、拨打约见法官电话两种方式提出约见。

《公告》列明了太原市两级法院律师约见法官电话,并要求律师、法官遵守约见规定,不得以约见为由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太原市两级法院律师约见法官电话如下: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807320;小店区人民法院:5662915;迎泽区人民法院:5688041;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771135;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829538;尖草坪区人民法院:5648372;晋源区人民法院:6593103;阳曲县人民法院:5528417;清徐县人民法院:5733930;古交市人民法院:5159538;娄烦县人民法院:2942308。

助编: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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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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