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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辆“百吨王”被津南警方依法处罚,并将根据“一超四罚”的原则,移交运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月9日1时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在天津大道巡查治理时,发现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状态笨拙缓慢,车体下沉车轮胎受压变形,拉载的钢卷数明显过多。司机见到巡逻警车后,企图躲避检查。于是,交警立即拦检该车。后经过磅检测,这三辆车存在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其中一辆货车的车货总重高达180多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同时,责令相关驾驶人将车上所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并将根据“一超四罚”的原则,移交运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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